各辅导员、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三月三”和劳动节放假调休有关事宜的通知》安排, 4月5-7日为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18- 22日为“三月三”放假时间,4月29—5月1日为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3个节日放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外出和在校安全,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班要在放假前以召开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辅导员亲自主持班会并做好记录(含图片资料),要结合实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防火、防电、防盗、防踩踏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要掌握学生去向。各班回家祭扫或外出旅游访友的学生必须填写去向及有效联系方式,由辅导员备案,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三、严禁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对于因教学或实践活动需要组织的外出活动,要提前书面申报,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跟踪服务;必要时,要予以劝阻。
四、切实做好各类安全教育。针对假期外出的学生,辅导员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做好登记跟踪,确保往返安全;针对留校的学生,要督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宿舍正常秩序,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针对天气多变和各类传染病及安全事件易发,要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到“路边店”用餐,注意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心理等状况。要特别重视家庭经济困难等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压力,在必要时应与有关专业教师、家长及校保卫处、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报告,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七、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各班都要指定1-2名安全联络员,名单由辅导员掌握并报分管副书记,安全联络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要随时掌握同学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八、做好学生收假返校检查和排查工作。假期结束后收假当晚,各班要及时对外出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20:30前报告值班人员,辅导员要及时跟踪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并于21:00前将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报给副书记。
音乐系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