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我区赴台交流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9〕40号)精神,我校计划选派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于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时间和学习时限
2020年2月—2020年7月,在台学习期限为1个学期。
二、赴台交流高校
台北海洋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自主合作学校)。
二、选拔条件
赴台交流生遴选条件如下:
(一)全日制2017、2018级在校生(全科师范生除外)自愿申请,申请台湾学校就读专业要与现就读专业相关。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四)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各系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要求进行遴选推荐。
四、费用
(一)在台期间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旅费和境外保险费等赴台学习有关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请参看附件1。
(二)自治区教育厅收取赴台手续办理服务费及行前培训费800元/人。
(三)在台学习期间仍须缴纳该学期我校学费。
五、报名事宜
请各系于2019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交流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ws3975017@163.com,纸质版加盖系公章交至行政办公楼702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3—3975016。
附件:1.2020年(春季班)各校招生简章
2.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交流生报名推荐表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