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在学校OA系统,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报名材料需要整理归档和便于督导查阅,请老师们严格按照附件(今年的报名表为Excel文件)中的字体和格式填写。
2.申请直接评定等级需提供获奖文件或奖状(复印件),奖状落款时间需是2021年(含)以后。奖项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
3.申请评价课程的上课地点应安排在智慧教室(9L、13L、15L、16L),无法安排在智慧教室上课的实践类课程在“备注”栏备注“实践课”。
4.申请评价的课程名称以及代码必须与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以及代码一致,以便进行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教务系统中没有的课程,不能参加教师教学水平评价。
5.参评课程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10人。
有需要参评的老师请于3月7日(周四)下班前将参评表格给韦曾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