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境外返桂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4日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呈现爆发态势,严防境外输入病是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我校境外返桂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与境外访问交流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因公出访活动。任何单位或部门原则不得安排、邀请、接待现居境外的人员来校开展学术交流和访问等活动。现在境外学习的教职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联系,督促做好有效自我防护,减少流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学校。

 

二、严格执行教职工请假备案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已经返校返岗的教职员工离开桂林必须请假,并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三、严格落实境外人员返桂入桂主动报告制度

 

(一)近期拟从境外返桂的教职员工,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辖区社区和学校报告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到达机场、车站后,应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状况、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往来情况。并在返桂入桂的第一站注册申领、使用广西健康码,亮码通行。

 

(二)学校教职员工有家庭成员或亲属入境返桂入桂的,在掌握家庭成员及亲属拟从境外返桂入桂的信息后,除向社区主动报告外,教职员工应按照上述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

 

四、严格落实“隔离观察14天”措施

 

凡境外返桂入桂人员,一律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境外返桂的教职工回到家后,自觉配合辖区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共同生活或有其他密切接触情形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返岗,按要求居家隔离观察

 

凡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以及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立即就近就医,并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及学校采取措施。

 

五、责任追究  

 

(一)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如实向学校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境外返桂入桂情况。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桂人员情况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对因其隐瞒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全体教职员工如发现境外返桂入桂人员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居家隔离措施的,可向学校和政府各级防控机构举报。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奖励。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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