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音乐系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维护琴房中的教学设备,保持教学区周围环境和琴房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职责。
1、琴房管理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配合音乐系开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2、琴房管理员必须准时开门,关门前检查灯亮状况,桌椅是否够数或缺损,门窗是否损坏,门窗、琴盖是否关好,并及时登记并报修。
4、琴房管理员必须每天2次到琴房进行巡查、监督,对违章用电、损坏教学设备、破坏琴房环境卫行的行为进行制止,并登记报系办,由系办按学校《教室管理条例》、《琴房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负责琴房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音乐教学楼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7、琴房管理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琴房值班。
8、负责登记学生练琴安排表,并督促、提醒学生合理安排琴房使用时间。
9、协助系领导完成相关资产清查及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