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音乐系教师专本衔接工作要求 (试行)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浏览量:

一、论文指导工作

(一)论文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

(二)选择认真负责并主动自愿承担的符合条件的老师担任指导工作。

   (三)在确定指导老师人员后,请师大负责答辩工作的老师对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前培训包括论文的选题、格式、内容等方面)。  

   (四)论文指导教师最好能对口专业指导学生论文。  

   (五)对学生的指导工作量要细化。  

   (六)如因教师工作态度原因而非学生因素而导致学生答辩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届指导任务。  

二、技能技巧课工作

  (一)在授课时间上,能否改在紧接放假的后两周和开学前提前一周。  

  (二)由学生自行选择授课教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