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技巧个别课授课细则根据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其目的让学生掌握“一专多能”的音乐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为毕业后从事相关职业打下坚实基础。
因课程的特点,经系部讨论决定学生第一学期选择则课程方向后原则上不能更改主修方向,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更换主修方向,必须上交书面报告在课任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同意下呈交系里,经系领导讨论批准后方能更换,并仅在第一学期末方可申请,仅此一次。
附钢琴、民乐、声乐方向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授课细则(试行)
一、教师要求
(一)树立“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
(二)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的教学要求为:培养学生具有品行端正、演奏技术精湛,舞台实践能力强“技能型”,“复合型”的音乐人才。
(三)学生毕业音乐会以独奏和重奏的形式演奏,演奏程度要达到规定的水平。
(四) 教师指导学生分担期末声乐伴奏的任务。
(五) 每学期期中以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学生教学汇报。
(六) 期末考试曲目在规定的范围中自行选择,不必再选择题库曲目。
(七)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钢琴技能大赛的选拔
(八)教师自愿报名。
二、学生要求
(一) 学生自愿报名。
(二) 以入选前有一定的钢琴或其它键盘类演奏基础为主。
(三) 进行演奏或音乐素质考核。
(四) 在任课教师中自选指导老师。
(五)毕业音乐会以独奏和重奏的形式演奏,演奏程度要达到规定的水平。
(六)分担期末声乐伴奏的任务。
(七)参加各类钢琴技能大赛的选拔。
音乐表演专业民乐、器乐方向授课细则(试行)
一、 教师要求
(一)树立“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
(二)音乐表演专业民乐方向的教学要求为:培养学生具有品行端正、演奏技术精湛,舞台实践能力强“技能型”,“复合型”的音乐人才。
(三)学生毕业音乐会以独奏和重奏的形式演奏,演奏程度要达到规定的水平。
(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民乐团的训练。
(五)每学期期中以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学生教学汇报。
(六)期末考试在规定的范围中选择,不再与音乐教育的相同。
(七)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民乐技能大赛的选拔
二、学生要求
(一)学生自愿报名。
(二)进校时有一定的民乐演奏基础。
(三)进行演奏或音乐素质考核。
(四)毕业音乐会以独奏和重奏的形式演奏,演奏程度要达到规定的水平。
(五)参加民乐团的训练。
(六)参加各类民乐技能大赛的选拔。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授课、选课细则
一、教师要求
(一)树立“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
(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教学要求为:“技能型”、“复合型”“尖子”式教学,培养学生具有品行端正、有一定的舞台表演能力。
(三)学生毕业演唱会以独唱和重唱的形式完成,程度要达到中高级程度。
(四)每学年以公开课或举办学生音乐会的形式(每个主修学生要以独唱形式唱两至三首中外声乐艺术歌曲)进行教学汇报一次。
(五)期末考试需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六)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声乐技能大赛的选拔
(七)上诉教学指标与期末绩效考核等级挂钩。如未完成上述要求,在下一学年视其自动放弃对音乐表演主修学生的授课资格。
(八)老师自愿报名。
二、学生要求
(一)学生自愿报名。
(二)进行演唱考核。
(三)在任课教师中自选指导老师。
(四)毕业音乐会以独唱和重唱的形式举办,毕业演唱会曲目要达到中高级程度。
(五)参加各类声乐技能大赛的选拔。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授课、选课细则
一、教师要求
(一)树立“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
(二)音乐表演舞蹈方向的教学要求为:“技能型”、“复合型”“尖子”式教学,培养学生具有品行端正、有一定的舞台表演能力。
(三)学生毕业以舞台表演形式完成,程度要达到中高级程度。
(四)每学年以公开课或举办舞台表演进行教学汇报一次。
(五)期末考试需完成相应的舞蹈组合。
(六)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舞蹈技能大赛的选拔
(七)上诉教学指标与期末绩效考核等级挂钩。如未完成上述要求,在下一学年视其自动放弃对音乐表演主修学生的授课资格。
(八)老师自愿报名。
二、学生要求
(一)学生自愿报名。
(二)进行舞蹈形体考核。
(三)在任课教师中自选指导老师。
(四)毕业以舞台表演的形式举办,且要达到中高级程度。
(五)参加各类舞蹈技能大赛的选拔。
音乐系
2016年3月